1、两免三减半: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3、经认定的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税前扣除)。
4、注意:同时具有双软企业资格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资格的公司,可以选其中一项更优惠的税收政策执行,不叠加执行,不能享受15%税率的减半征税。
其他优惠政策:
1、优先安排研发项目,鼓励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企业建立产学研用结合的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
2、发挥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的引导作用,大力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重大关键技术的研发。
3、软件出口纳入中国进出口银行业务范围,并享受优惠利率的信贷支持。
4、软件产品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的软件企业,可享有软件自营出口权。
“双软评估”简而言之:即“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但是在做“软件产品评估”前要先办理“软件著作权登记”和“软件检测”。
所以“双软评估”应当包含四个程序:
软件著作权登记
软件检测
软件产品评估
软件企业评估
软件著作权登记的好处
1、作为税收减免的依据。对经过国家版权局注册登记,在销售时一并转让著作权、所有权的计算机软件征收营业税,不征收增值税。
2、作为法律重点保护的依据。比如:软件版权受到侵权时,对于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司法机关可不必经过审查,直接作为有力证据使用;此外也是国家著作权管理机关惩处侵犯软件版权行为的执法依据。
3、作为技术出资入股。《关于以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入股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计算机软件可以作为高新技术出资入股,而且作价的比例可以突破公司法20%的限制达到35%”。甚至有的地方政府规定:“可以100%的软件技术作为出资入股”,但是都要求首先必须取得软件著作权登记。
4、作为申请科技成果的依据。科学技术部关于印发《科技成果登记办法》的通知第八条规定:“办理科技成果登记应当提交《科技成果登记表》及下列材料:(一)应用技术成果:相关的评价证明(鉴定证书或者鉴定报告、科技计划项目验收报告、行业准入证明、新产品证书等)和研制报告;或者知识产权证明(专利证书、植物品种权证书、软件登记证书等)和用户证明”。这里的软件登记证书指的是软件著作权的登记证书和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其他部委也有类似规定。
5、企业破产后的有形收益。在法律上著作权视为“无形资产”,企业的无形资产不随企业的破产而消失,在企业破产后,无形资产(著作权)的生命力和价值仍然存在,该无形资产(著作权)可以在转让和拍卖中获得有形资金。
能知晓软件的病毒、可靠性、易用性等性能,是软件产品登记的法定必经程序。
软件产品登记的益处
1、减免增值税。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所退税款(14%)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软件产品登记的有效期为五年,有效期满后可申请续延。
软件企业认证的益处
1.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
2.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应纳税所得额是企业所得税的计税依据,应纳税所得额为企业每一个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